二百七十二章 没完了(2 / 4)

不过有心人却是在心里发誓,誓要找出证据,给郑雄一个教训。

这件事虽然就这么过去,两件事被郑雄给轻松化解,可是郑雄的错处不少,赌坊一事损失惨重,这些人还是不打算就这么放过郑雄。

“陛下,前两件事郑雄能够处置,又没有证据,可以放置一边。”

“但是郑雄不尊孝道,顶撞其母。”

“圣人云:修身,齐家,方能治国平天下。”

“而郑雄家宅不合,从雁门回来担任府尹后,与其母多有冲突,身为人子,本不该如此。”

“如此没有孝道之人,担任府尹,与国未必有益,还望陛下能够多加考量。”

听到这话,老朱的目光隐隐有些严厉了,大明以孝道治天下。

郑雄这么做事已经触碰到了国本,却是不能以常理待之。

自古以来,总有人虐待或者弃养父母。

针对这种情况,明律规定:凡是不孝顺或弃养父母的人,均杖罚八十大板

虐待父母者,处以死刑。

诬陷或辱骂父母者,判以死刑或处以绞刑。

那么,怎样的人才算是不孝顺父母的人呢?

根据明朝有关史书的记载,以下行为均为不孝顺父母的表现。

一、不服从父母的训导,顶撞父母;

二、自己大鱼大肉,父母却粗茶淡饭;

三、自己穿上好的绢布,父母却穿破烂的棉布;

四、自己出门坐轿子或者骑马,父母却只能步行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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